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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职能介绍

 2009年9月1日 16:45 人气:2659 打印

省委省政府于2006年7月组建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是主管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省信息产业局原承担的信息产业管理职责;省发展与改革

厅原承担的工业管理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承担的医药生产的行业管理

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加强对工业产业行业宏观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掌握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情况,提出优化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和促进本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建立海南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网站;参与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四)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全省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六)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协调各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网络(包括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工程项目。

   (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信息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省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八)组织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加强全省工业和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九)组织、指导全省工业、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工业发展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内设9个处级职能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局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资产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归口管理工交行业协会;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 政策法规,(产业指导处)

负责监督有关工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综合研究分析工业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国家工业政策的实施办法;对工业和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优化全省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编制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

    ()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全省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担本省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省有关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工作事务。

    ()中小企业处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全省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重工业处(化工处)

对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炭、冶金、建材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掌握分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收集、分析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轻工业处

对轻工机械、信息、食品、医药、盐业、纺织、电力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拟订相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高技术与环境资源利用处

组织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拟定提出本省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示范工程、信息化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参与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省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信息技术处

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指导全省信息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全省信息产业主导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全省信息行业重点科技开发与技术推广;加强全省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参与全省信息产业招商引资,编制信息行业投资指南;负责全省信息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化推进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信息产业的政策法规规章;指导和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行业管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省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协调全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管理全省因特网域名和地址;负责全省信息化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安全、保密工作。

、其他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省盐务局划归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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