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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招商引资推介材料

 2009年10月27日 9:58 人气:4256 打印

一、团风县情  
团风县(原黄冈县)成立于1996年,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北岸,版图面积838平方公里,人口38万人,县城团风镇素有“鄂东门户”和“小汉口”之称。团风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又是湖北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地区。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孕育了一大批革命先烈和国内外知名人士,英才辈出,人杰地灵。党的一大代表包惠僧、工人运动领袖林育南、林育英(张浩)、军事家林彪、地质学家李四光、哲学家熊十力、经济学家王亚南、文学家秦兆阳等一代俊杰诞生于此。  2005年,团风县完成GDP14.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外贸出口供货额实现3413万美元,财政收入实现8926万元。通过招商引资,全县已形成了“建筑建材、纺织服装、电子电器、医药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城南招商工业园、城北高科技农业园及城中商贸娱乐园初具规模。
二、建厂条件优越  
(一)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团风是鄂东对外开放开发的前沿阵地。东与黄冈市相连,西与大武汉毗邻,南与鄂州市、黄石市隔江相望,北倚绵绵大别山脉,居武汉经济圈腹部,以团风为中心300公里半径覆盖大中城市100多个,易于接受各大中城市辐射,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有便捷
的交通条件。京九铁路贯穿全境,长江黄金水道依县环绕,106、318国道交汇于县城,江北一级公路穿 县城而过,上沪蓉、京珠高速公路30公里,离武汉阳逻国际集装箱转运中心30公里,到武汉天河国际机场70公里,国家重点工程正在建设的大广(大庆—广州)和合汉(合肥—武汉)两条高速公路交汇于我县,有着快速便捷的交通优势。  
(三)有丰富的开发资源。境内有长江、巴河、举水三大水系,已探明有金属、非金属矿35种,其中铁矿远景储量6000万吨,铁砂储量2000万吨,花岗石储量21亿立方米、大理石1亿立方米、石英石1亿吨,优质黄砂静态储量5亿吨,优质矿泉水日涌水量130吨。团风是中国无公害优质稻重产区、中国三大马蹄产区、优质棉花、油菜、茶叶的重产区,还是湖北无公害蔬菜基地之一。 
(四)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全县建有11万伏输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和11万伏开关站6座,主变能力4万千伏安以上,供电可靠性强,能源充足;县城建有2座水厂,日供水能力5万吨;全县拥有市(农)话交换机容量30000门,移动通讯覆盖达100%,开办了图文传真和宽带网业务;县内排水系统为雨污合流、高灌低排、明渠暗管结构;广播电视实现光纤传输、有线联网,光纤上网已开通;金融与保险业务全面开展,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设有分支机构办理业务。
(五)有合适的建设场地。团风是湖北省级开发区,位于县城南端的招商工业园的建设,是县委、县政府为突破性地发展工业经济,打造的招商引资平台。工业园第一期规划用地面积5000亩,园内设有建材加工区、卫生敷料加工区、服装加工区、纺织品加工区、食品加工区、电子加工区等六个功能区。近三年投资8000余万元对园区水、电、路、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和配套。工业园凭借位于武汉经济圈腹地的优势,以灵活的政策、优越的环境吸引了大批客商,逐步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支撑点。现落户工业园项目38个,已投产26家,在建8个,有4个项目正在准备之中。
三、优惠政策  
(一)关于土地政策按照国发[2004]28号文和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团风县城南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最低出让标准为每亩5.36万元(经土地评估中心和银行评估,城南工业园建设用地为每亩11.5万元)。团风县为了鼓励外来投资兴办工业项目,对该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给予该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报批办证费)只承担每亩2.8万元的优惠,其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如果该项目税收贡献率高、回报快、投资规模更大,其征地费在上述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商谈。
(二)关于税收奖励政策该项目投产后,自投产之日起,县政府按照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的100%、后三年的50%,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企业前两年缴纳增值税额在100万元以上,按地方留成部分50%的比例,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按地方留成部分30%的比例,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发展生产。如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前三年内实际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50%的比例,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发展生产。
(三)关于规费减免政策该项目在前期建设期间县级收费项目,属行政审批办理的一律只收工本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一律按标准取下限的50%收取。
四、投资服务  
1、实行委托代办制。外来投资者来我县兴办各类企业,只要提供相关资料,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代办工商注册、用地规划、土地征用、税务登记、企业代码、生产许可等证照。  
2、实行持卡保护制。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发放“示范企业法人代表保护卡”。凡持有此卡者在团风境内享有以下权利:所有执纪、执法部门对持卡人进行查询、传讯、询问、行政拘留,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方能进行;对持卡人保证在团风境内“一路绿灯”,交通、交警部门不查车、不扣证、不罚款;尊重持卡人的社交方式和生活习惯。 3、实行进厂审签制。有关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者兴办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等活动,必须报经县优化环境办公室审批,并办理《进入示范企业检查批准通知书》后方可进行。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接待。  
4、实行专班服务制。对外来投资者兴办的项目,县里组织工作专班进行跟踪服务,负责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5、实行治安赔偿制。公安、政法部门对外来投资者及其家属实行重点保护,确保在团风工作、生活及企业、家庭财产的安全。对因出现强买强卖、强接工程或侵占索要企业财物等造成损失的,公安部门承诺先赔偿,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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