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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2015年8月1日 11:56 人气:3306 打印
龙华区乡镇及城中村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施工标)投标邀请书
海南集安自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盛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华区乡镇及城中村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市政消火栓45个,安装DN150铸铁消防管线及相关配套组件。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坡博村、龙桥村、龙泉镇、新坡镇和遵谭镇。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涵盖的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未担任其他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造价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必须通过报名,收到投标邀请书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名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4.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小区2-1-1202室持相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不受理邮购报名登记。
4.3本次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邀请3家(含)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锦鸿温泉酒店4楼富贵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 地 址: 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 2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凌女士